前进区防范化解返贫风险“1+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09-16 09:34:14   浏览次数:26768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按照省、市相关安排部署,前进区决定开展防范化解返贫风险1+3专项行动,即对特殊脱贫群体开展“专项核查”行动,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开展“专项分析”专项回访“专项帮扶”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树牢底线思维,压实各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和解决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不实、风险消除不稳等苗头性倾向问题,深入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未消除风险比例较高的区域性返贫风险,切实将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时间安排

9月初开始,至10月上旬结束。

主要任务

一)开展“专项核查”行动。我区2022年新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重度残疾对象的脱贫户开展核查比对,对照防返贫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看“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年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家庭是否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增收渠道,基本生活是否出现严重困难等,对于符合监测条件的“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开展“专项回访”行动。对所有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跟踪回访,重点看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在纳入监测时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履行有关程序、是否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是否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信息一致,在开展帮扶时是否确定帮扶责任人、是否有效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存在“无效帮扶等现象,在消除风险时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标注“风险消除”是否符合程序、是否存在“急进急出”现象,对消除风险不稳定地进行重点监测帮扶,对再次出现返贫风险的重新识别认定。

)开展“专项帮扶”行动。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进行“回头”,重点看是否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扶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简单以享受低保政策、给赡养费代替增收性帮扶措施,是否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是否发挥作用,帮扶措施是否能稳定消除风险,是否存在“无效帮扶”等现象,是否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信息一致,确保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方式方法

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根据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截至831日今年新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重度残疾对象的脱贫户数据信息,及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导出的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照“1+3”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对今年新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重度残疾对象的脱贫户及已消除风险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核查核实情况,实现新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重度残疾对象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全覆盖9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