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扩散!7月12日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风险提示
发布者: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1-07-12 20:54:45   浏览次数:7009

7月12日,南京市通报1例境外输入关联新冠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肖某)。根据初步流行病学调查,肖某为安徽省通报的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接种过新冠疫苗。肖某7月7日—9日在南京市行程轨迹如下:

7月7日自宁波乘坐G7610次列车,19:51抵达南京南站。抵达后乘坐地铁1号线至天隆寺地铁站,2号口出站,步行至“天隆寺地铁站”公交站乘坐710公交车,至“大周路北”公交车站下车。20:30左右在西府面馆(韩府新苑店)付费点餐,用餐约25分钟。餐后步行5分钟,21:00返回住处(租住于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韩府新苑小区)。

7月8日9:40—9:50自行前往春晓菜场购物,外出时未佩戴口罩。结束后返回住处,家中独自就餐。20:45—20:58至苏果超市(韩府山庄店),在自助机付费购买物品,当天其余时间无外出。

7月9日均在住处,无外出,同日14:00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当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7月11日再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我们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和降低病例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密切关注南京市发布的病例行程轨迹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变化情况,如与病例上述行程轨迹有过交集,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组)、所在酒店(宾馆)或县(市)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南京市(特别是雨花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的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从上述地区返回我市,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进行管理。

三、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做好手卫生。要从官方渠道获取疫情有关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倡导公筷公勺、分餐进食的良好生活习惯。要到正规超市或商场购买冷冻货品。接收邮件要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理。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我市正在为18岁以上身体状况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请广大市民尽早接种。

五、自己或家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