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五公开制度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12-14 10:39:20   浏览次数:8032
为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增强公开质量和效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界定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拟不公开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在报批前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没有明确公开属性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区政府办公室可按照规定予以退文。行政机关在制作 文件时,应在文件附注部分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对公开发布的文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以及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有关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应在决策前由承办部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强化政策解读
(一)明确解读范围。政府规章、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政府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等,应及时进行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落实单位: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二)落实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部门配合。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要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进行解读,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落实单位: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三)规范解读流程。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要按照规定予以退文。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发布;文件执行中,要密切跟踪舆情,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落实单位:区政府,政府各部门
(四)增强解读效果。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政策解读的"定向定调"作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不断拓展解读形式,特别是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要重视收集信息反馈,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