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8-09-05 10:17:49   浏览次数:7931

  

前进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6号)精神,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和质量安全,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坚决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以“一控、三减、三基本”为重点,坚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根本出路,全面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走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合理布局。根据生态功能空间布局,区域土地、水、废弃物处理能力、环境承载力和发展需要等因素,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产格局,确保环境友好,资源持续利用。

(二)统筹兼顾,科学推进。加强统筹规划,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与农业产业发展相衔接,正确处理农业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农业生产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三)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坚持分类治理、堵疏结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污染分类施策,把污染防治与农业调结构、转方式相结合,实现堵、疏、转、建多管齐下。

(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创新治理机制,充分调动科研、教学、企业多方面积极性,形成治理合力。

三、主要目标

2020年,我区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三减、三基本”目标,“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农业用水总量明显下降,全区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缓解;“两减”,即化肥、农药用量逐年减少,主要农作物用量实现“零增长”;“三基本”,即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和废旧地膜回收率逐年提升,基本实现有效利用,全区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体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疏堵结合、用禁并重、以用为主,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开通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收购模式,形成一批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争取2018年桔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2020年争取完善桔秆收储运体系,实现秸秆的全量化、多元化利用。

(二)实施化肥减施行动。争取到2018年底,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升肥料利用率。主要农作物单位化肥施用量控制在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力争实现总量零增长。

(三)实施农药减施行动。争取到2018年底,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防治技术体系,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单位防治面积农药使用量控制在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力争实现总量零增长。

(四)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通过开展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调查摸底,规范现有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到2018年底,建成覆盖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并随着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逐步退出畜牧养殖业。

(五)实施农膜回收行动。落实农业农村部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要求,实施地膜新标准,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源头保障农田残膜可回收。加强地膜回收机具研发和技术集成,推动形成区域地膜机械化捡拾综合解决方案。引进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积极鼓励使用新型替代技术,提升废旧农膜回收率。

(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垃圾围城、围村、围田、围路问题,加大对辖区内水源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水源地周边积存垃圾,杜绝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源现象发生。到2020年底,争取实现全面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督促落实。成立前进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各环节和工作任务进度进行调度、督查、考核,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政策、技术问题进行指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区直相关部门承担连带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制定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节点,提出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考核,严格追责。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对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进行阶段性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对不按要求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和非法排污、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