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进区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建设实际,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情况,现将2017年度枫桥社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社区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机构人员配置到位,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了提高社区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区多次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保障信息公开。
(三)明确公开方式,规范工作流程
由专人负责,统一收集各类可公开的信息,经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后,通过社区公众平台及网格微信群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社区信息公开情况
(一)枫桥社区通过党工委开会研究决定,坚持由专人负责,将社区近期开展工作的信息和内容第一时间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
(二)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2017年度,无反映本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问题。
(四)2017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2017年度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六)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主动性不高,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公开我社区的各项工作,提高群众对我社区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对辖区的各项工作了解不够及时,不能做到工作动态的及时更新,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与时俱进。
四、2018年工作思路
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二是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工作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社区的发展动态。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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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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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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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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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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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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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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