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汛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12-08 17:05:22   浏览次数:15727
关于做好防汛期间
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社区,南岗村:
近日,我市出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部分河道超警戒水位,个别地方发生了内涝。为确保防汛期间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有效开展,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社区和南岗村要高度重视防汛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并作为阶段性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加强安排部署,及时督促检查,主动抓实工作,确保值守工作规范有序、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综合协调快捷高效。具体负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应急防范意识,确保重点时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高效运转。
二、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体应急值守人员要保持全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情况随时到位。对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协调处置能力,值班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快速接听,有关信息要及时传达处理,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不得出现漏岗、顶岗、脱岗及通讯不顺畅、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和相互推诿、合作不力等现象。要密切关注当前天气及雨情、水情变化和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情况,清楚信息报送、突发事处置等相关工作流程,确保应对迅速及时、准确高效。省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和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将对各有关部门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全省、全市、全区范围内通报。
三、认真履职,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各社区和南岗村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送责任要求,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凡属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跟进书面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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