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值班应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12-08 17:04:40   浏览次数:11174
佳前政办发201714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值班应急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社区:    
国庆、中秋节将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将国庆(中秋)节放假安排和值班值宿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安排
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应急工作
(一)认真做好政务值班工作。各单位、各社区要认真落实《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佳办发电201720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区直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值班电话、传真保持正常运行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和信息传报及时准确。
(二)强化安全生产等工作。各单位、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做好重要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部门在节前要开展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做好节日市场的整顿工作,加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安全。
(三)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遇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各单位、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先期应急处置。要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关于信息报告时限要求,第一时间向区政府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和信息倒流现象。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制度。各单位、各社区主要负责人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如需外出,必须按照请假程序请假,并到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值班值宿应急工作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市政府应急办、区政府应急办将对各单位、各社区值班电话畅通情况、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等进行抽查。各单位、各社区国庆节值班表要标明值班电话、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电话等基本要素,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尉大为,联系电话8802799,电子邮箱qjqzfb@163.com。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