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佳木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发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在教育系统扩大宣传深度和广度,达到处处能看到宣传标语,人人能听到宣传声音,全民关注扫黑除恶话题,知情人发现线索能及时举报的宣传效果,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良好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创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前进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凌燕 区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晓华 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各相关科室成员及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负责人
三、方法步骤
1、各学校要按照《佳木斯市教育系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确保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2、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学校板报、校园网、微信平台、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及家长参与热情,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发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3、本次宣传发动活动采取边宣传边督导、本级督导和上级督导相结合方式进行。区教体局对各学校进行工作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区教体局适时组成督查组,深入到各学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师生员工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学校一把手要亲自带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对发现的各种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区扫黑除恶工作举报电话:0454-8691586
前进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