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者: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1-01-05 16:19:21   浏览次数:61844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佳木斯前进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了《佳木斯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包括区卫生健康局的信息公开和局直各机构相关的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等;

 

2、法规文件,包括与卫生计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等;

 

3、规划计划活动,包括本局制定的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和工作计划,以及开展的中长期活动等;

 

4、行政职责,包括本局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政管理、卫生监督、疾病控制、母婴保健、农村卫生、卫生应急等方面依法行使的行政职责等;

 

5、业务动态,包括本局有关日常工作情况及行政许可、检查调研、新闻动态等。

 

(二)公开形式

 

   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通过佳木斯市前进区官方网站(http://www.jmsqjq.gov.cn)及报纸、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区卫生健康局各职能岗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由分管领导签字,报局办公室审核,最后由主管局长签批同意后,将信息文稿和电子文档连同审批表一起送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重要内容需经局长签字批准。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申请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为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8691659(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地址: 区卫生健康局(先锋路471号南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

 

邮政编码:154002

 

电子邮箱地址:qjqwsjkj@163.com( 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二)申请的步骤

 

   1、提出申请

 

① 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写清申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或通过网上依申请系统直接提交。

 

②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写清申请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地址为: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一楼 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③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至区卫生健康局当面提出申请,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本局不受理电话申请,可接受电话咨询。

 

2、登记

 

    本局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认定。对于有效的申请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或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建议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委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