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政策解读
发布者:区农业局   发布日期:2018-01-04 09:33:53   浏览次数:3622

  

土地确权政策解读

 

土地确权已经在我区推动实施,可是仍有很多农民兄弟不太明白,到底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又是如何让规定的呢?下面给结合南岗村实际简要解读一下土地确权的几大点。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意义?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次土地确权以影像为主建立数据库,实现电脑信息化管理,能彻底解决原来土地承包档案缺失,承包地块空间位置不明、四至界线不清、地块面积不准的问题。由区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仅能明确承包权限,消除争议纠纷,用承包经营权证抵压贷款,还可以消除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如何确?

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区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区、村二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三、农户应如何配合?

广大农民朋友们请保持手机畅通,听村干部通知,要认真配合,不害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虚报地块;认真核对,看两轮公示,确保登记真实准确。

四、进城落户农民如何登记?

整户进城落户,迁入设区市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整户迁入小城镇或部分家庭成员迁入市区市的,根据农户意愿进行登记。

五、规划整理的土地如何登记?

根据土地整理前各农户的地块信息,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块,然后按重新确定后的地块进行登记。

六、农户开垦集体荒地形成的耕地如何登记?

农户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本次都不予确权登记,是否收回由村组集体决定。对集体允许农户经营的,按其它方式承包管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期限和承包金额。

七、同一村组农户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如何登记?

上述三种土地流转方式流转的土地,流转双方没有纠纷的,均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鼓励同一村组农户进行承包地块互换,将分散的小地块能过互换形成集中的大地块进行登记,既利于农户规模种植,又利于对外有偿流转。

八、农村土地确权相关政策问答

1、什么是土地登记制度?

简单地说,土地登记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法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土地登记由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审批、注册登记、确认、发放土地证书的法律制度。

2、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客体所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

3、什么是宗地?

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4、土地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不同类型的土地登记在登记的具体程序上是不尽相同的,但总体上土地登记应该把握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土地登记申请;二是土地权属审核;三是注册登记;四是核发证书,这四个方面是土地登记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或步骤。

5、哪些土地登记申请按规定不予登记发证?

申请土地登记发证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发证:一是土地权属有争议未解决的;二是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三是申请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是无合法用地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五是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六是查封登记解除前申请办理登记的;七是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八是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不予登记发证的,一般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发证的理由。

6、土地登记出现错登、漏登怎么办?

土地登记后,发现错登或者漏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更正登记涉及土地权利归属的,应当对更正登记结果进行公告。

7、土地权利证书丢失了能否补办,怎样办理?

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