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发布日期:2022-04-28 10:35:51   浏览次数:1955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佳木斯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优势,现就我市加快平台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抓住新经济发展窗口机遇,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平台经济,带动区块链扩展和升级,强化组织引领,健全监管机制,为佳木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赋能新载体、释放新潜能、增加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引进服务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和影响力大的综合性平台企业5家,培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细分领域平台企业10家,建设跨境平台企业2家,打造2个平台经济特色园区,释放平台经济新动能,构建健康生态新环境,建成省级平台经济示范城市。

二、搭建平台体系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突出政策引导,强化机制创新,规范发展秩序,科学推动平台经济发展,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1.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装备、石化、原材料、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升规模和质量,实施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关键环节全面数字化的大型制造企业比例达40%、培育综合型和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量达到200家、企业上云数达到50家。到2025年,力争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延伸、协同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农业特色平台。支持开展数字农业试点示范,推进数字化平台在测土配方施肥、药情监测、质量追溯、土地托管、无人农场等领域推广应用。推进同江市农村物权资产服务中心数字农业4.0服务系统建设,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智慧“一站式”服务平台。做大做强“绿谷粮都”“有机桦川”等自建涉农平台,促进寒地五丰、冬梅豆粉、星火大米和百谷食品等优质本地农产品上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数量达到5家,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力争到2025年将我市建成全国特色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电商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市)区政府〕

3.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佳速融”金融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打造服务型“金融超市”,探索将“佳速融”接入全国“信易贷”平台,与市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对接,逐步纳入企业纳税、信用、社保、用电等相关数据,实现数据综合分析,为银行机构信贷投放提供数据参考。加快推动“佳速融”“信易贷”等金融服务平台上线信贷产品达到100款以上,贷款投放达15亿元以上,力争到2025年成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支撑。〔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局,配合单位:市营商环境局、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佳木斯银保监分局〕

4.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新区推进市工业技术研究院与科研院校开展项目合作和科研平台建设,实施国创中心北斗导航仪项目、重兴机械北斗智能平地机、橡胶半履带行走系统联合研制开发制造等科研项目。强化建三江农科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共建黑土地保护创新研究中心、绿色超级稻院士工作站、黑土大数据采集分析与检测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提高园区科技创新能力。到2025年,力争高新区建成北大荒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基地、建三江农科区建设成为绿色优质水稻高质量发展引领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建三江农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5.电子商务平台。坚持以新零售商业模式为引领,推动在线服务、线下体验、金融供给和现代物流深度融合和全面提升,鼓励“佳木斯特产网”“云汇方电子产业园”等电商平台加快变革和升级;依托桦南县、同江市、桦川县、汤原县和郊区电商园区,推进农产品垂直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动同江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佳木斯云汇方跨境电商平台和佳天德颐跨境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做大做强俄罗斯跨境商品进口分销网络。到2025年,力争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00亿元,培育10个优质电商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佳木斯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6.招商引资服务管理平台。支持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聚焦我市七大重点产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借助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搭建服务管理平台,为重大招商项目提供管理和决策分析。制定《佳木斯市平台经济招商引资需求目录》,突出统筹调度和导向引领作用,为投资商提供全面、准确的产业招商地图和招商项目信息。到2025年,完成平台功能完善工作,实现招商引资工作多元化,为科学招商、智能招商、精准招商提供依据和支撑。〔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7.现代化物流平台。加快推进佳天德颐现代仓储物流项目建设,积极与上海虞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接,采用向社会开放仓储资源和配送资源的现代化第三方物流服务模式,降低物流成本,建设现代化云仓,与农产品平台有效链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本地特色农副产品通过现代化物流方式远销全国,塑造我市“米乡”“粮都”形象。积极引进和培育区域化网络货运平台,创新我市物流市场主体组织形态。力争到2025年现代物流平台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经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8.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依托展会、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打造我市劳务输出行业展示推介、人力资源产业对接洽谈和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平台,全力打造我省东部地区人力资源产业高地。支持以青年电商联合会为基地,推动青年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引进上海蓝海、宁波华夏英才等国内知名人力资源公司,组建佳木斯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建立呼叫中心信息化外包服务平台,打造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全产业链服务平台。力争到2025年建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人力资源产业园,实现年产值5亿元,上缴利税5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

9.文化和旅游综合平台。支持我市“智慧旅游”平台、“爱佳网”APP智慧旅游模块、旅游相关微信公众号建设,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等线上宣传,依托“趣龙江”等第三方平台,提供门票等旅游线上商品,打造特色旅游名片。到2025年,力争涉旅线上产品实现多元化、个性化,完成智慧旅游平台各项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营商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10.信息化教育平台。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教育专网和数字校园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提升工程。力争到2022年底完成直属中小学校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换代升级,提升直属中小学校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到2025年建成佳木斯教育“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助力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数字医疗平台。支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依托省级“互联网+医疗信息化”平台,全面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电子处方等服务,实现基层医疗门诊医生电子处方、收费医保报销、药房药库药品进销存的信息化管理。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鼓励第三方进行投资承建我市医疗信息化平台项目。到2025年,力争完成医疗基础平台搭建、健康档案建立及城区内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平台搭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智慧城市平台。支持全市智慧城市平台建设,深化“人、事、物、地、网”等数据汇聚融合,完善“智慧政务”“企业直通车”“电子政务云监管”“大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做好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升级改造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系统集成共用,形成协同运行体系,实现政府决策科学高效、民生服务智慧便捷、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和智能处置,提升市民对智慧城市的满意度。到2025年,力争将我市打造成省内新型智慧城市的典范。〔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规范运行管理

1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省级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扶持政策和资金。市级财政每年设置1000万元平台经济引导性资金,支持平台经济重点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申报与获得政策红利。依据各类平台对我市经济贡献度,可酌情给予市级财政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4.注重人才队伍培养。支持高校加强平台经济相关新兴学科转型升级、优化调整和师资配备,在重点院校、大型企业、产业园区等助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学科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批平台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和人才培育基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政府〕

15.实施外埠引进战略。加大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领域招商力度,以中国网库集团入驻建三江农科区为契机,聚焦阿里、京东、慧聪网和波克城市等领军企业,引进战略性平台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总部经济,通过龙头企业的引领和支撑,有效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和资源,带动中小平台成长,形成平台经济集聚效应。加强与境内外友好商(协)会及境内外中国商会的联系,为我市引进战略投资者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经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

16.建设品牌资源库。依托省级平台,建立服务我市平台经济发展的选品资源库,精选我市优势品牌企业和市场需求量大、竞争度高的拳头类产品,实时跟进与更新,为垂直类电商、直播电商和社区电商提供更多的商品资源,推广“佳木斯大米”“佳木斯木耳”“佳木斯大豆”等地理标志品牌,促进优势农产品上行。〔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市)区政府〕

17.夯实网络平台基础。加快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网络关键设备改造升级,进一步降低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18.实现平台数据共享。加强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畅通政企数据双向流通机制,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清单,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应用开发规则和流程,避免各级政府部门多头向平台索要数据,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19.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归集各平台运营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佳木斯)等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为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提供参考。推动平台主体信息的社会应用和社会监督,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信用信息与相关平台共享,为平台内部信用建设提供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平台经济反垄断制度化和常规化,严厉打击平台内经营者恶意降低服务品质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引导和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完善平台消费纠纷和解、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和消费纠纷在线快速解决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省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推动平台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服务局、市商务经合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21.保障平台企业数据合规和数据安全。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机制,常态化开展平台企业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健全平台企业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保障措施

22.强化组织引领。建立全市平台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发挥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机构领导作用,科学统筹全市各领域资源,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推进平台经济工作顺利实施,聚焦平台经济、重视平台经济、发展平台经济、共享平台经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配合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3.建立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佳木斯市平台经济监测分析服务平台,加强平台行业统计监测和评估。对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与考核,将平台经济纳入考核体系。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科学设定可量化指标,切实增强考核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经合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

24.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参加中俄博览会、哈洽会等活动,加强平台经济的交流和对接,推广我市平台经济品牌。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通过海报、H5、短视频、AR等形式,加大我市平台经济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经合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