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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中心组学习】前进区委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体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扩大)学习
发布日期:2019-10-15 18:10:43 发布者:admin 来源:区宣传部 浏览量:2883
             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安排,10月14日下午,前进区委组织召开理论学习第五次(扩大)学习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8次集体学习。学习由区委书记杨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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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学习传达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以下简称《条例》、《细则》),并对当前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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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自觉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体系完整、内涵丰富、指向明确,涵盖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各方面,是党中央推进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大战略,是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总指引,是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主抓手。全区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学习贯彻的政治责任,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自觉性。要聚焦重点关键,把精神吃透彻、把规定弄明白,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压实主体责任,宣传部门切实履行专门职能,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主动对接,推动宣传工作实起来、强起来。同时,要继续学习省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要迅速传达,抓好《条例》、《细则》的贯彻学习。全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学深吃透把准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规定。要对表对标《条例》、《细则》,不断整改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确保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呈现新气象,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三要强化监督,确保《条例》、《细则》精神落到实处。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意识形态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各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条例》、《细则》在我区落地生根。

四要以学习为契机,努力开创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要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细则》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要严格按照省委第二指导组反馈的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研究制定我区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整改方案,做到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要加强舆论引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组织正面宣传,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唱响前进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主旋律,弘扬改革发展正能量,鼓足干劲,提振士气,凝聚力量。要加强阵地管理。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把方向关、导向关和审批关,决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决不允许出现“特殊成员”和“舆论飞地”,做到监管不失位、引导不失语、阵地不失守。特别是要加强网络阵地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管网治网,坚决治理网上政治类有害信息,依法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坚决防范网络攻击窃密等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治理水平。要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的监测,及时掌握网上网下、境内境外相关舆情动向,提高对敏感舆情态势的感知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有效防范风险。对辖区内意识形态阵地的风险点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防止经济、民生、司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问题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转化。

 会上,还集中观看了《增强忧患意识》警示教育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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