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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6 16:27:15 发布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浏览量:16429
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告 为持续整治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获取能力,现将整治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物业小区楼道杂物堆放乱、生活垃圾收运转、楼内广告张贴乱、公共区域停车乱、出入管理秩序乱、园林绿化维护乱、标识标牌设置乱、宣传公示内容乱、快递包裹存放乱、宠物饲养管理乱等小区管理“十乱”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事项、质量要求、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物业项目收支情况等物业服务信息不公开、不透明问题;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群众信访首问责任不落实、投诉渠道不畅通、处置不得当、处理结果不反馈等群众合理诉求解决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物业企业拖、赖、等、靠任由发展、“躺平”式物业企业,职能部门及公职等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乐享清闲、漠视群众利益,与物业企业沆瀣一气,推诿塞责、谋取私利等物业服务管理混乱问题。 (二)安置房水、热、电、气、道路等周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群众生活质量受影响,抵触回迁安置问题;安置房无法按期交付问题;群众合理安置意愿未得到充分满足问题;公职人员在棚改工程中,公器私用、贪污受贿、官商勾结等违法违纪问题;公职人员在棚改征收补偿、回迁安置等过程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侵占群众、企业利益等“回迁难”问题。 (三)公租房资格准入条件、房源情况、分配条件、轮候对象等,未进行公开公示问题;群众对政策有疑问咨询难、信访投诉渠道不畅、合理诉求解决不及时问题;公租房窗口服务不规范、业务能力水平不高、首问负责落实不到位、一次性告知不充分、业务办理超期等服务不到位及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作风问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暗箱操作问题;资格核查、房源分配等环节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公租房分配不公问题。 (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竣工验收流于形式、虚假检测未整改问题;施工现场作业不规范、管理混乱,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群众合理诉求矛盾化解不到位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问题。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24年4月至10月。 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0454-8696005(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投诉举报邮箱:qjqzjj2024@163.com; (三)投诉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四、相关要求 (一)为便于及时准确调查处理,投诉举报须详细提供准确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尽可能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图片、影像等证据,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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