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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区民政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7-25 17:04:18 发布者:区民政局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量:20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22日,民政系统交叉巡察组对前进区民政局开展了交叉巡察。12月19日,民政系统交叉巡察组向前进区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前进区民政局班子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整改任务的协调和督促,一级抓一级,构建高效务实的整改工作机制;局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巡察整改融入民政日常工作。先后召开专题会2次、动员部署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确保整改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实施,并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6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跑偏”问题的整改。 第一议题已经纳入局周例会中,每次召开会议前必先学习,且会议中党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发言,更好理解核心要义并贯彻落实。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党员在思想上有了重新认识,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3.关于“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学习丰富学习形式后,党员们积极参与集中学习,提升认知。 4.关于“业务学习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定期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民政部门重要会议或文件精神,及时了解最新民生政策,精准对群众开展宣传。组织业务骨干讲解民政业务,更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5.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深入街道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各街道、村(社区)在宣传栏、公示栏等张贴宣传单及入户走访宣传等方式不断提升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 6.关于“分类施保政策落实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通过微信工作群下发工作提醒、深入街道开展业务指导等方式,指导各街道落实落细分类施保政策,对保障对象认定精准情况予以抽查。 7.关于“高龄津贴发放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已建立高龄津贴动态管理机制,指导街道、社区(村)每月开展生存认证、备案工作;每半年安排部署开展津贴对象抽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市局高龄津贴政策宣传海报宣传至每个网格中,同时运用系统中户籍老人库,及时到派出所核对联系方式,确保应享尽享、应退尽退,精准发放高龄津贴。 8.关于“未保站职能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未保站环境区域进行分区布置,设立图书区、活动区、心理咨询室、舞蹈室等区域,为儿童提供关爱活动场所。同时制定未保站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制定未保站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街道社区电话或入户走访,重点关注困境儿童面临学业压力、经济困难、家庭变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对儿童心理异常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 9.关于“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制定孤儿、困境儿童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各街道、社区开展排查工作,确定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及排查方法,制定排查台账。对辖区散居孤儿,每月组织各社区进行入户走访,与监护人沟通,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送药等服务,能够及时关注孤儿的健康成长。 10.关于“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的整改。 现已恢复活动场所功能。同时完成7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功能区域标示牌补充和功能确认工作。 11.关于“运营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已向承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2份,并按要求整改完毕。针对两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 12.关于“重检查轻整改”问题的整改。 对涉及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将“回头看”整改纳入日常巡察检查工作。 13.关于“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局科级干部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并指导机构有序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14.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将7家社会组织列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系统活动异常名录。 15.关于“社会组织更名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已告知机构进行更名。 16.关于“新命名街巷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前进区暂时没有新命名更名的街路巷,待有时完善命名公告,写清详细信息,方便群众查找。 17.关于“对慈善会业务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 已告知慈善会开展活动,保证活动次数。 18.关于“窗口服务不优”问题的整改。 已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建立电话咨询与线上预约“双告知”机制,明确所需材料,提升群众办事效率。实现群众办事“提前知晓、一次办结”,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19.关于“窗口材料审查不细”问题的整改。 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开展婚姻登记员学习培训,覆盖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等内容,针对复杂案例建立“一案一研讨”机制,分析特殊案例,登记员风险预判与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20.关于“对社工站疏于监督管理”问题的整改。 街道社会工作站按标准完成服务,已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1.关于“未传达《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问题的整改。 党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深入了解,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有序进行。 22.关于“无定密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完善了保密管理体系,定期组织保密培训,增强了党员干部保密意识,提升了党员干部保密工作技能。 23.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召开了专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方面明显增强。 2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及时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开展专题廉政党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5.关于“‘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完成班子成员对分管战线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对子女高考升学干部进行谈话,分别开展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提醒谈话,筑牢廉政防线。 26.关于“经常性纪律教育少”问题的整改。 增加了警示教育会议参加人数,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并通报受处分人员,用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职工。 27.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排查民政领域廉政风险点,判定风险等级,避免流于形式。 28.关于“专项整治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养老、殡葬、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了养老、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公告,定期召开专项整治调度会议,部署推进落实。 29.关于“基层减负工作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已落实基层减负,根据工作关联度和实际使用需求,对功能相近、成员重叠的工作群进行合并,避免多头重复布置,切实落实基层减负。 30.关于“形式主义依旧存在”问题的整改。 召开巡察反馈问题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整改形式主义,按照《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31.关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通知本单位业务管口开展调查研究,并围绕重点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报告力求真实详尽。 32.关于“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全面核查整改,规范资金支付路径,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使报销流程更加规范。 33.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已对漏记固定资产进行补录,建立资产台账并核查盘点,确保资产全流程规范管理。 34.关于“记账凭证缺少附件”问题的整改。 已补充服务协议,完善凭证资料,确保凭证完整、合规。 35.关于“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已组织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规,修订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审批流程。 36.关于“养老机构违规申请运营补贴”问题的整改。 已将追缴资金返回至市局,移交至区纪检部门实施追责问责工作。 37.关于“对临时救助备用金疏于监管”问题的整改。 落实落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强化临时救助备用金监管力度,优化临时救助备用金拨付、使用等流程,提高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38.关于“临时救助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深入街道进行业务指导,指导街道梳理临时救助档案,同时今后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坚决按政策执行。 39.关于“各类补贴动态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建立失能补贴动态管理机制,指导街道、社区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视频查看等方式进行生存验证、建立台账,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进一步确认补贴的准确性。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40.关于“多发补贴追缴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开展低收入人口政策宣传,指导各街道对新增救助对象签订三表合一申请书,并告知应及时报告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指导街道建立台账,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确保补贴的准确性。针对多发补贴对象,根据情况确定追缴方式。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向补贴对象及其家属详细解释补贴多发的原因和追缴的依据,争取其理解与配合,督促其主动退还多发资金。 41.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信息不完善的填写齐全,建立多方审阅核效机制。 42.关于“项目失管失查”问题的整改。 建立考核第三方的绩效、综合评价报告制度,随时对服务对象进行抽查回访。 43.关于“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按计划执行,使党建工作更有方向。 44.关于“党建与业务“两层皮”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 45.关于“对民主生活会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 把民主生活会提上重要日程,成为基层组织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洗涤党员心灵上的灰尘,做到经常“照镜子正衣冠”。 46.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更加有效地强化党员的党性修养,凝聚党员思想共识,使党员更加自觉地遵守党内规章制度,提升党组织活力。 4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凝聚力增强,党员素质有效提升,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48.关于“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党群干群关系日常化。工作效能有效提升。 49.关于“党支部换届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班子建设提升,组织运行更加规范,党员群众信任增强。 50.关于“发展党员流程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组织委员提升业务能力,工作更加熟练顺畅。 51.关于“党费收缴不细”问题的整改。 工作人员工作更加严谨,细致。党费收缴增加透明度。 52.关于“对党员管理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党员素质有效提升,有效推动各项工作。 53.关于“对党员教育培训不足”问题的整改。 政治素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先锋作用充分彰显。 54.关于“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不够”问题的整改。 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开展日常谈话,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表,落实年假应休尽休,休假率达到100%。 55.关于“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借调人员已回原单位,现无借调和超期人员。 5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修改了《前进区民政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中大额资金定额为5000元及以上,符合单位实际情况。 57.关于“‘三重一大’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程序,与会人员有言敢言、充分发表意见,更好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58.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集体决议”问题的整改。 已经将会议记录抄写在记录本上,并按“三重一大”制度要求,5000元以上(含5000元)大额资金上会研究,集体决议。 59.关于“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问题的整改。 通过交叉巡察,民政局班子对巡察反馈问题非常重视,按照要求召开会议,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扛牢主体责任。 60.关于“部分问题未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问题的整改。 进行了诸如社会救助、党风廉政、党建等问题整改,开展了廉政教育、基层业务培训、修改制度等整改。 61.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未制定或完善任何相关制度”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了第一议题、“三重一大”等制度,持续整改,完善了佐证材料。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履行部分职能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完善登记表等要件,申领“以奖代补”人员每季度填写看护管理履责情况审核表。 2.关于“地名标志设置不全”问题的整改。 台账已经统计完毕,待申请资金后设置地名标志。 (三)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的整改。 现已恢复活动场所功能。同时完成7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功能区域标示牌补充和功能确认工作。 2.关于“分类施保政策落实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通过微信工作群下发工作提醒、深入街道开展业务指导等方式,指导各街道落实落细分类施保政策,对保障对象认定精准情况予以抽查。 3.关于“对临时救助备用金疏于监管”问题的整改。 落实落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强化临时救助备用金监管力度,优化临时救助备用金拨付、使用等流程,提高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4.关于“临时救助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深入街道进行业务指导,指导街道梳理临时救助档案,同时今后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坚决按政策执行。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持续抓牢整改工作,重点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适时“回头看”已完成事项、防止反弹。同时,从个性问题中汲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把巡察整改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抓手,落实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工作规范、科学、有序。把整改成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巩固提升,推动全局党建工作发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4-8691181;邮政信箱:前进区长安东路61号;电子邮箱:qmzj8691181@163.com。
佳木斯市前进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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