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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0-14 14:09:43 发布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浏览量:595
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6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坚守政治定位,打稳抓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问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步研究制定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需整改问题全部实行销号制管理。坚持以巡促治抓整改,召开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民主生活会成果转化为党员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重要抓手,使党员领导干部端正思想态度,凝聚思想共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和长治长效,促进提升管理能力水平。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8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工作推进存在“上紧下松”现象。2023年至2024年5月,区住建局共召开工作会议34次,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但下属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个别重点工作不讨论研究、轻落实问题。如2023年至2024年5月,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仅有1次会议研究部署征收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召开会议通报问题,并通过集体约谈强化对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要求各事业单位及时传达局会议精神,自2024年8月反馈问题以来,各事业单位共召开会议传达部署局会议精神内容57次,传达率100%。二是坚持以巡促治,进一步规范收发文件和会议记录文本,完善了《公文处理办法》《收文办理工作办法》《工作材料档案管理办法》,提高了综合管理水平。 2.关于站前公园仅召开3次会议进行工作安排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深刻汲取问题教训,凝聚工作合力,认真对照公园实际工作,先后7次召集全体干部人员研究公园日常保洁、冬季清雪、安全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园工作组织性和纪律性。二是举一反三,注重工作实效,制定了职责分工表,明确干部人员任务职责,激励约束干部认真履职,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环卫中心仅召开5次会议部署环卫工作。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召开会议通报问题,实行例会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组织召开记录工作,要求做好内业材料存档,进一步规范了内业综合管理流程。二是积极谋划环卫清扫工作,采取召开会议和内部交流形式,研究环卫清扫和冬季清雪工作任务,并根据片区划分管理责任人员,传导责任压力,确保环卫清扫和冬季清雪工作顺利实施。 4.西林公园对园内绿植、健身器材等采购、维护年度计划未进行讨论研究。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公园绿植、健身器材维护工作,组成了由园长任组长,保管员、园艺师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了市场询价、三方比价等职责,促进了工作安全和高质效。二是深化以巡促治,聚焦园内绿植养护、照明用电、活动广场等关键重点,实行了常态化公园巡查工作机制,全年无安全事件发生,公园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5.统筹协调指导清雪工作有欠缺。对2023年11月份暴雪极端天气道路清雪工作准备不充分,督导不到位,导致积雪清运不及时、不彻底,被全市通报。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深刻反思问题原因,积极主动向上寻求工作指导,横向联动城管、街道、社区,形成工作合力,立即对通报路段进行了加细清理作业,完成了问题整改。二是坚持以巡促治,配备增加道路巡检人员力量,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制定清雪工作任务清单,对单作业,确保及时发现整改不足问题,提升了清雪质效。 6.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不到位。公租房租赁补贴审核不严,2022年2月至7月,区住建局2名工作人员对港湾街道3户居民进行审核时,未发现申请人真实婚姻状况,致使3户居民超领公租房租赁补贴7540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核对档案材料信息,停发了公租房租赁补贴,并及时追回补贴7540元。二是深刻汲取问题教训,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对相关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三是坚持以巡促改,实行了社区、街道、住建局三级审核工作机制,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廉租户报送信息审核,确保真实有效。 7.破解拖欠租金问题招法不多,2021年至今,共有5户廉租房租金17625元未收回,针对长期拖欠租金现象缺乏有效解决措施。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快问题整改,联动社区与居民交流沟通,讲解违约后果,引导树立契约精神,根据居民家庭不同特点,采取了现金缴纳和分期还款方式,保障收回廉租房租金。二是加强长效管理,积极协调社区参与催收,提前提醒租户准备缴纳租金,并与法律事务所对接联系,寻求法律途径追缴欠款。 8.推动垃圾分类、清运工作措施少、成效差。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体系尚不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类别和收集运输的能力不匹配,混装混运的现象普遍存在。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推动问题整改,采取了设置垃圾分类亭、专业机构分转运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垃圾收转运,并调动人员力量开展专门检查5次,卫生状况得到改善。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联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提高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9.2022年10月至12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24处现场检查记录人员签字为他人代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端正思想态度,主动约谈有关人员,召开会议通报批评,要求现场检查双人签字,留存影像,并开展了现场“回头看”检查,2023年至今,未发生安全生产事件。二是加强干部人员教育,促进长治长效,组织干部人员会前学法、安全培训24次,进一步提高了安全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 10.履行物业指导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区物业指导中心未按照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打造三江红色物业品牌提升基层治理质效实施方案》、全市住建系统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绩效考评任务要求,对各街道开展季度考评工作。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了红黑榜考核制度,明确了考核标准,对照实施方案制定了街道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完成了街道考核工作。二是深化以巡促改,建立了物业企业月考核机制,对物业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促进物业企业积极履行职责义务,进一步提升了居民满意度。 11.2021年3月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有52个小区的所在社区、业委会、物管会未就选聘物业企业和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协调街道制定业委会、物管会计划,完成了5个小区组建业委会、29个小区组建物管会工作,对选聘物业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内容等事项征求意见。二是加强与社区协调联动,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对物业企业考核考评,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持续督促物业企业引以为戒,促进提升了行业物业服务水平。 12.物业服务相关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开。通过实地踏查、询问发现,和睦人家、航运小区、金港湾二期等10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费收费标准等内容均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整改问题,督促物业企业对和睦人家、航运小区、金港湾二期等10个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公示,接受居民监督。二是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指定专人对接联系社区,督促积极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并将公示公开纳入考核评价内容,促进提升了物业收费等公示落实到位。 13.“第一议题”学习交流发言存在敷衍应付现象。个别党员干部“第一议题”学习交流发言中甚至出现“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深入学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内容,交流发言背离学习初衷,应付了事。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对有关党员干部给予了通报批评,督促端正思想态度,认真交流学习,自巡察反馈以来,全局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5次,未出现背离初衷情况。二是坚持以巡促治,确定了提前下发材料→认真主动自学→报送学习发言→审核交流材料流程,进一步防范了学习偏离实际和应付了事情况发生。 14.思想政治建设有短板。2020年至2022年,区住建局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增强政治意识,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全局共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6次,党员干部以学铸魂、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提高了工作成效。二是坚持以巡促治,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综合运用了“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线上学习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养。 15.2023年未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认真落实整改,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全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4次,增强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精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立足点,聚焦服务大局和建设队伍职责,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凝聚干事创业活力,全年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成效。 16.2024年站前公园未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4次,促进了干部职工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工作。二是推进长效长治,制定了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完善了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机制,确保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指导运用,进一步提高了公园日常管理能力水平。 17.2024年环卫中心未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立即整改问题,召开会议通报问题,组织10名干部职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9次,并开展了集体谈话,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转化为工作实践动力。二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及环卫清扫业务等列入了学习计划内容,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5次,以学正风促干,提高了环卫清扫管理能力水平。 18.2024年物业指导中心未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认领问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及省市区全会精神,并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开展学习教育10次,促进提升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二是加强理论指导实践工作,采取了定岗明责、跟踪问效等方式,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顺利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物业指导工作质效得以提升。 19.2024年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未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整改问题,召开会议通报问题,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并按照局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组织11名干部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业务13次,促进提高了干部人员综合能力水平。二是坚持学习教育和工作推进同抓并重,完善了学习工作制度,切实在干中学、学中干,全年完成既定工作任务3项,回迁居民1182户,惠及2955人,促进提升了工作成效。 20.2024年西林公园未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快问题整改,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6次,促进了干部职工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工作。二是坚持以巡促治,完善了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建立了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机制,确保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指导运用,推动了公园日常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2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1年住建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中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检视内容深入查摆剖析。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整改问题,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意识形态工作检视问题不足,研究制定了工作纪律、干部行为规范和党建工作制度,完善了制度机制,推动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了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组织生活会重点对照检查内容,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得以提升。 22.2021年至2023年未开展住建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培训。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推动问题整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培训2次,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住建领域法规政策宣传8次,进一步扩大了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培训方式,各部门业务骨干带领学习交流,构建了长效学习机制,保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2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区住建局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不及时,缺少有效疏导和控制负面舆情的应对措施,导致2023年“红霞路舆情”“超范围征收舆情”应对不够及时,被市委网信办通报。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汲取问题教训,指定了专门政策讲解人员,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及时回复居民有关征收回迁领域问题161人次,引导居民正确认识,减少了不良舆情发生。二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积极受理居民诉求,全年帮助居民解决回迁办证323户、回迁1182户,化解历史遗留重点信访问题18件,征收领域信访安全考核排名靠前。 24.教育培训不到位。区住建局对保密知识学习培训重视不够,2020年至2024年5月,区住建局仅开展1次《保密法》学习培训,保密思想防线没有持续筑牢。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增强保密意识,研究制定了保密学习计划,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全局共开展保密知识学习培训2次,干部职工学习覆盖率100%,促进筑牢了保密安全防线。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了专门编制干部负责保密工作,实行了文件分类管理,同时全年开展保密知识测试2次,检验干部职工学习成效,提高了全局保密工作规范化水平。 25.廉政谈话深度、广度不足。区住建局2023年虽开展廉政谈话42人次,但谈话多以教育提点、问题提醒的形式为主,内容结合工作多,涉及个人作风的少,教育警醒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整改问题,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全年开展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30次,其中涉及纪律作风方面内容谈话占比50%,进一步发挥了教育警醒作用。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全年开展警示教育2次,建立了廉政风险隐患台账,实行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全局纪律作风环境向好转变。 26.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2022年度与2023年度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风险点与防控措施完全相同,风险点查找不细、不全,且未结合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对风险点及措施进行补充完善。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召开会议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立即整改问题,全面排查建立了廉政风险台账,明确了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岗位精准防控。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话26人次,新增配备了人员力量指导,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警示教育2次,进一步强化了内部教育管理,促使干部职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27.西林公园未进行廉政风险排查。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快问题整改,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岗位职责,排查建立了岗位权力清单登记表、权利运行流程图、风险排查登记表,明确了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岗位精准防控。二是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次,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覆盖率100%,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法纪法规意识。 28.站前公园未进行廉政风险排查。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召开会议通报问题情况,并全面梳理工作职责,对照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建立了岗位权力清单登记表、权利运行流程图、风险排查登记表,进一步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防范预警,定期对干部职工谈心谈话3次,督促筑牢纪律“红线”和廉洁“底线”,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29.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未将征收档案审核及公章管理纳入风险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全面梳理排查了廉政风险点,并将征收档案审核及公章管理作为关键岗位,列入了廉政风险隐患台账,明确了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排查细致到位和精准防控。二是加强长效管理,建立了征收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负责人审核、存档、备查职责,同时落实了印章专人管理,用印前报告和实名登记,提高了防范廉政风险隐患水平。 30.物业指导中心未将小区设施维护、修缮等资金支出纳入风险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完善了应急维修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小区设施维护、修缮等资金支出作为关键重点,列入了廉政风险隐患台账,提出了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实施了精准防控。二是完善制度管理,研究制定了区物业指导中心“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了大额资金支付集体讨论和向上逐级履行审批流程,指定专人保管资金支付凭证材料,确保追溯备查,提高了资金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31.环境卫生保障服务中心未将清洁工人招聘、管理纳入风险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全面排查保洁员招聘管理流程,并将其列为重点风险隐患,提出了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实施了重点防控。二是以案为鉴,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身边人典型案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法纪意识,确定了保洁员需求数量,实行了聘任保洁员招聘公示、片区责任人包保、上下级审核制度,积极主动接受监督,防范违规招聘保洁员和贪占侵吞保洁员工资问题发生。 32.2022年,负责廉租房补贴工作的外聘人员吴某因骗取住房补贴受到处分,相关分管领导被追责,但目前住建局对该项工作的风险防控措施仍未进行健全完善。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深刻汲取问题教训,将廉租房补贴发放列入廉政风险隐患台账,提出了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进一步加强了社区、街道、住建局三级联审,提高了精准防控能力。二是加强长效管理,实行了岗位责任制,明确了两人审核确认工作要求,利用“一卡通”平台系统,跨部门信息共享,便于追踪检查,并主动公开廉租房贴资金发放,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廉租补贴资金发放安全合规。 33.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不够有力。区住建局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不严,缺乏有效措施,先后2名干部因与群众发生口角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对2名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督促端正思想态度,要求加强自身行为约束管理,并召开会议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树立良好党员干部形象。二是坚持以巡促治,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了《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及“八要八不准”规范,推动从严教育管理干部。 34.区住建局在制定干部家访制度中明确规定“每年对全体在编人员至少进行1次家访”,但2023年至今,仅对2名干部进行了家访,以制度代替监督。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推动问题整改,督促全局科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采取走访家访、座谈交流、电话交流等方式,对在编在岗干部进行了家访,促进了干部教育管理。二是坚持以巡促改,结合部门机构和干部人员调整变化情况,进一步优化了干部家访制度,防止出现干部家访监督不够聚焦重点情况,确保关键岗位干部重点关注,一般岗位干部了解到位,提高了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效率。 35.西林公园聘用了园艺师,但未对园区绿化进行规划,绿化模式相对单一,对公园的特色文化内涵没有深入挖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制定了公园绿化计划,并对院内树木绿植进行了巡查管护,优化了公园环境。二是加强公园文化建设,针对市文保部门评定西林公园为文物保护单位情况,对园内烈士纪念碑以及苏联红军纪念碑开展了日常巡查,并成为了红色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场所,弘扬了红色文化。 36.2022年房屋征收中心支付东风14#1单元1层3号房屋拖欠的8年供热报停费用2484.46元,未取得发票。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快问题整改,作出情况说明,明确专人负责完成了原始发票取得工作,并装订入账,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财务制度、收支流程1次,进一步熟悉掌握财务基础业务,推动了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 37.2023年至今先后支付给佳木斯汇千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清雪承包费2笔共450万元,未取得发票。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积极联系承包单位开具了发票,并装订入账管理。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了资金支付审核流程,专人收集装订票据材料,确保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程序。 38.2024年支付给佳木斯恒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清雪承包费90万元,未取得发票。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积极联系承包单位开具了发票,并装订入账管理。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了资金支付审核流程,专人收集装订票据材料,确保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程序。 39.2023年11月,支付保障性住房会场租赁费,缺少相关佐证材料。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快问题整改,收集整理了市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会场通知、现场照片佐证材料,装订入账存档备查。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学习财务制度、收支流程1次,进一步熟悉掌握财务基础业务,推动了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 40.2024年2月建设局支付贫困户慰问款361.6元,用于购买大米、白面、豆油,附件缺少相关照片和签字。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快问题整改,收集整理了会议记录、走访慰问照片、签字佐证材料,装订财务支付凭证,留存管理。二是认真开展帮扶工作,实时记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手册,明确时间、地点、走访事项内容,确保帮扶工作扎实推进。 41.固定资产未入账。2022年购买疫情防控集装箱制式房136个,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加快问题整改,针对按照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由街道、各部门报送计划数量,住建局统一采购情防控集装箱制式房,分发各街道、部门所有和使用情况,指定专人联系沟通箱制式房所属使用单位,收集了存放地点使用情况,完成录入了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安全。 42.2022年12月修建佳南卡口大货车停车场,采购相关设备(监控、精装板房、道闸杆)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加快问题整改,针对按照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由住建局修建佳南卡口,并结合部分固定资产由佳南农场所有使用情况,指定专人联系沟通所有使用单位,收集了现存地点使用情况,完成录入了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安全。 43.2023年所出具的信访事项情况报告,多次出现使用同一文号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主动约谈工作人员,教育提醒认真履职,并对同一文号信访事项报告进行了更正修改或补充情况说明,确保内容准确和规范化。二是汲取问题教训,自查信访事项情况报告使用同一文号和信访件回复缺少要素问题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全部对账销号整改,提高了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 44.2024年危房检查记录表中产权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均未进行登记。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快问题整改,采取了协调社区网格排查和沟通产权部门信息查找方式,对产权人信息进行了排查补充填写,并对无法查找信息,逐一进行了备注说明,确保以实为实。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发挥房屋建筑安全专班办公室作用,明确了社区常态化网格排查职责,由住建局人员定期巡检,维护了危房围挡管控安全。 45.前进区清扫队2023年3月份与4月份巡检考评记录照片相同。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主动约谈片区负责人员,教育提醒认真履职,并实行了日巡检、日记录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材料管理,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阅,进一步提高了巡检考评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坚持以巡促治,进一步完善了环卫清扫作业巡检考评工作制度办法,细化工作流程,传导责任压力,推动提升了环卫作业质效。 46.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住建局人防工作职能已转至发改部门,站前公园、西林公园已划至住建局,但相关职责职能公开信息未及时调整。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立即整改问题,结合人防职能划出,公园职能划入实际情况,指定专人在政府门户网站中进行了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总结问题教训,召开会议通报问题,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防范发生类似情况。 47.文风不实。1名科级干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问题产生原因及整改措施等内容大篇幅通过网络进行摘抄,与其自身工作毫无关联,弄虚作假,敷衍应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警示教育,主动约谈了科级干部,督促认识改正错误,并通报了问题情况,教育干部职工引以为戒,锤炼良好能力作风。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各事业单位、内设部门开展公文写作学习4次,通报了外省市文风不实形式主义问题案例通报,推动干部转作风、塑文风、提能力。 48.纪律规矩意识淡薄。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期间,区物业指导中心先后4次雇用佳木斯兴达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下水管清掏,直至2021年10月拖欠费用共计138860元,物业指导中心未向区政府申请该笔款项,未留存审批单、维修协议,反而将应在单位内部流转手续交由施工方负责人,致使施工方负责人到市纪委上访,造成恶劣影响。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深刻汲取问题教训,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维修管理制度,建立了财务支出审批、文件资料存档工作流程,保障了内部流转手续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了内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教育管理,组织物业干部人员开展了纪律作风学习,增强了法纪意识,促进提升能力作风。 49.区物业指导中心以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经常使用自己的车辆和手机办理工单和信访业务为由违规发放补贴10000元。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问题整改,建立了区物业指导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私车公用、工作通讯费用不得纳入补贴事项,防范发生类似情况。二是加强教育管理,配合监督部门调查处理,给予了有关负责同志纪律处分,强化警示教育,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 50.2021年,区住建局以社区对承租人使用公租房情况的日常巡查代替行管部门例行检查,未按照《佳木斯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整改问题,组织公廉租房人员学习了《佳木斯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自2022年市级要求行管部门例行检查后,完成了每年检查10%目标任务。巡察反馈问题后,共出动人员6人次,开展例行检查175户,检查比例高于市级有关规定要求,推动了公廉租房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加强组织管理,自巡察反馈问题后,共开展廉租业务条例学习1次,进一步细化了公廉租房岗位职责分工,增设了廉租档案室,梳理了住房保障职责清单,提高了公廉租房工作管理水平。 51.物业指导中心对群众反映金港湾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未积极调查了解推动整改,反而出具群众诉求不属实的情况说明,帮助物业企业规避责任,敷衍了事。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整改问题,采取了下达督办通知方式,督促金港湾小区物业企业公开了收费标准,保障居民知情权。二是坚持以巡促治,组织开展物业法规业务学习3次、收费服务公示检查1次,并指导社区压实物业管理责任,促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52.部分领导干部缺乏主动作为意识,看摊守业、安于现状。站前公园聘用了园艺师,但未对园区绿化进行规划,绿化模式相对单一,对公园的特色文化内涵没有深入挖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联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对公园实施了绿化设施改造,优化了公园环境。二是加强公园文化建设,挖掘了站前公园“东北制药厂”旧址历史文化,提出了红色教育主题公园建议。 53.区住建局下属单位和职能部门仅依靠局机关制度建设,并未结合本部门实际健全各项制度,致使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盲区,缺少制度约束。环境卫生保障服务中心拥有清雪等作业车辆达80余台,加油及维修费用较大(2020年度约330万元,2021年度约377万元),所制定的车辆管理相关制度不够严谨,存在监管漏洞。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督促各事业单位建立公园管理、房屋征收、物业指导等制度办法16项,进一步优化了环卫清扫考评和机械设备管理流程,促进提高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风险管控,要求各事业单位建立了廉政风险隐患台账,明确防范措施,制定流程图,防范发生破规逾矩情况。 54.物业指导中心未建立报销审批、合同管理等方面制度。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了报销审批、合同管理制度,提高了廉政风险和工作责任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了资金支付和用印管理流程,保障工作开展符合规定程序。 55.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未建立征收工作相关审核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制定了《前进区征收工作审核管理办法》,明确了征收环节流程职责,传导责任压力,保障依法依规开展征收工作。二是加强组织管理,实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分组管理,职责到岗到人,以压实责任激励干部认真履职。 56.住房保障办对新增享受住房补贴居民审核不严谨,未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风险隐患较大。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整改问题,参照市级主管部门下发依据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审核流程,梳理了街道职责清单,明确工作环节职责,有力监督制约,保障住房补贴资金使用安全合规。二是坚持以巡促治,组织开展了业务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实行了信息核查联审和居民回访,提高了公廉租房工作管理水平。 57.西林公园未建立清洁设备保管、领取、维护、报损等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快问题整改,研究制定了清洁设备保管、维护工作制度,建立了清洁设备领取台账,严格把控设备用品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环节,提高了设备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制定了设备操作规程和报损制度,提高了设备日常清洁、定期保养和专业检修能力,保障设备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58.站前公园未建立清洁设备保管、领取、维护、报损等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快问题整改,研究制定了清洁设备保管、维护工作制度,建立了清洁设备领取台账,严格把控设备用品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环节,提高了设备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制定了设备操作规程和报损制度,提高了设备日常清洁、定期保养和专业检修能力,保障设备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59.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人且部分人员长期驻在拆迁现场,2023年10月住建局以每年4万元(不含水、电、网、供热费用)租用永安街凤凰楼3楼约280平方米房屋用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个别房间闲置,有悖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防止奢侈浪费的要求。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针对房屋征收工作特点,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和单位办公并存情况,合理安排办公场所使用,设置了公廉租房、征收回迁档案室,解决了档案材料存放问题,确保场所物尽其用。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实行了外出现场备忘录标注,防范出现办公房间空闲浪费情况。 60.“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住建局党支部2020至2022年度支部委员会召开频次较低,且会议内容多以部署业务工作代替党建工作。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先后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5次,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制度,召开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61.组织生活不严肃。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别党员干部发言材料与会议主题不相符,相互批评环节辣味不足,存在应付了事现象。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查找问题原因,针对支委成员结构和干部能力作风不优,重新组织选举了支委成员,进一步优化了组织结构,推动焕发组织活力。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采取主动检视、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方式,查摆不足问题,并邀请监督指导部门干部列席会议,保证会议质量。 62.2021、2022年“三重一大”会议对所研究事项未详细说明且无研讨环节,部分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名存在代签现象。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对无研讨环节记录,做出了情况说明,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确保情况真实准确。二汲取问题教训,组织干部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了现场会签环节,确保签字真实性,防范出现代签和违反规定程序现象。 63.个别干部不具备基本工作能力,不承担实质工作,后经教育管理后,方有所转变;旧改指挥部承担综合工作的3名干部因承担工作有压力,不断要求调离岗位。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研究干部纪律能力作风方面议题5次,开展谈心谈话干部11人次,并细化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传导责任压力,激励干部认真履职。二是持续强化干部教育管理,自查干部能力作风问题3件,2023年至今考核不合格干部4人,推荐优秀干部19人,发挥奖惩杠杆作用,进一步优化了干部能力作风。 64.2023年度干部考核中,有5名干部因长期纪律松散、推脱工作等原因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对5名能力作风不优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教育引导端正思想态度和改进作风,同时对考核不合格干部履行了不合格等次工资,强化警示教育,树立正确导向。二是深入查找问题原因,针对工作任务摊子大、风险隐患较为突出、教育管理精力不足特点,优化了机构职能和干部人员配置,推动了全局能力作风向好转变。 65.重要岗位人才短缺,干部培养断档。区住建局对重要岗位人才培养谋划不足,未研究制定具体机制措施,人才培养放缓,青黄不接。如,通过谈话了解,住建局干部文字综合能力普遍偏低,党建办、办公室等科室无人可选,严重影响工作质效;财务岗负责人、公廉租房管理、征收档案内业等岗位只能依赖聘用人员,严重制约住建事业发展。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住建系统专业特点,招录人员3人,其中公务员1名、人才引进研究生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目前已到岗2人,从事综合岗位工作锻炼提升,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和人才培养梯队建设。二是加强干部职工能力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文字综合能力学习培训,实行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推动提升了干部职工综合能力。 66.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汪国辉为彩虹工程公益性岗位人员,于2023年9月到期解聘。住建局在未与汪国辉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下继续负责征收合同内业工作,发放2023年10月至12月工资合计6982.29元,并留用至今。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认真查找问题原因,针对汪国辉多年负责房屋征收内业综合工作,面临交接大量工作材料情况,发放离岗交接期间工资,作出情况说明,并于2023年12月停发工资后,清退离岗。 67.工作人员身份不符合岗位要求。存在临时辅助人员从事涉密文件管理及印章管理等重要岗位工作现象。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认真落实整改,重新调整划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选用行政编制干部,负责涉密文件及印章管理工作,并增设专门涉密文件卷柜,进一步规范了保密文件印章管理。 68.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流于形式”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整改不彻底,巡察发现,有3家物业服务企业未在区物业指导中心备案,无参与信用评测资格,却参与2023年度物业企业信用测评,其中同乐物业更是在2023年度物业企业信用测评中得到59分(满分60分)。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红黑榜制度,实行了街道社区月考核、区物业指导中心终评机制,强化过程监管指导,进一步推动了信用评价工作扎实开展。二是汲取问题教训,完成对辖区内33家物业服务企业备案排查工作,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台账,对账动态检查指导,防范发生无备案参评情况。 69.安全生产监管有弱项。2023年末,区住建局未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部署,未制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方案》。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传达学习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6次,并将安全生产法规纳入会前学习1次,增强了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加强教育管理,约谈安全工作负责人,针对遗漏报检《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方案》,作出情况说明,规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资料。 70.在2023年燃气检查记录整改项中缺少安全隐患台账明细。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出动人员20人次,对缺少安全隐患台账明细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检查,补充完成台账明细表,装订留存管理。二是强化责任压力传导,约谈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督促正视问题不足,扎实开展燃气检查工作,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出动14人次,检查整改报警器失灵、胶管老化等问题9个,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71.2023年城乡危险房屋巡查记录表中无巡查情况。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细化了危险房屋巡查记录台账,增加了巡查情况事项栏目,出动人员84人次,对危险房屋进行了全覆盖巡查,现场记录签字确认,确保巡查工作扎实开展。二是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督促社区发挥网格巡查作用,形成了社区常态化巡查、住建抽查检查工作模式,凝聚工作合力,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住人。 72.2021年9月,区住建局因对西林公园公共体育建设设施破损。存在公共安全隐患问题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被区检察院下发检查建议书。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制定了公园巡查制度,实行了检查记录台账式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园安全管理。二是加强安全治理,2023年至今,开展枯树、电线、照明、健身器材等安全隐患排查50余次,并集中进行了维修养护,提高了公园安全管理水平。 73.2022年4月至9月,老旧小区改造风险隐患检查清单中,检查人员签字均为他人代签。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出动人员3人次,对照老旧小区改造风险隐患检查清单开展了“回头看”检查,并实行了双人签字,确保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二是加强教育管理,约谈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督促提高工作责任意识,作出表态发言,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安全。 74.“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区住建局以机关会议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且会议参会范围仅为科级干部及部门负责人,普通党员干部未参与学习,没有做到全覆盖。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召开支委会、周例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3次,支委成员交流学习发言34人次,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学习教育,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督促党员干部对照计划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 75.保密文件管理混乱。区住建局2021年以来共24份涉密文件与其他文件混放,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归档,泄密隐患较为突出。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保密安全管理,建立了涉密文件记录簿,新增配备了卷柜,对涉密文件分开存放管理,保障涉密文件安全。二是坚持以巡促治,重新调整岗位职责分工,选用行政编制干部管理涉密文件,研究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促进了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 76.内业审核不严。2023年全省危房相关数据信息录入工作中,全区7户B级危房信息录入出现错误。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组织人员登录全省危房信息系统对危房数据、鉴定结论等信息进行了核查,更新了偏差信息数据,顺利完成省级现场督导检查。二是坚持以巡促治,组织开展危房法规业务、信息录入学习6次,建立了危房信息数据报送审核流程,提高了工作管理水平。 77.抽查93份结核医院北房屋征收信息档案发现,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中经办人签字非本人手写,均为电脑打印,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组织工作人员对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补充变更为手写签字,确保责任压实落靠。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组织开展房屋征收政策及业务流程学习11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推动征收工作高效开展。 78.个别工作“耍花样”“伪落实”。2024年城乡危险房屋安全巡查工作中,有12份巡查记录现场照片重复使用,24份检查记录巡查员签字为代签,安全检查由“地面”浮到“纸面”。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由“一把手”督办,对危房进行了全覆盖“回头看”检查,并要求使用经纬相机留存检查影像和现场记录双签字,确保危房巡查检查落实落靠。二是加强教育管理,要求安全工作负责人作出了深刻检讨,教育引导端正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并制定了危房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职责分工,以制度约束和责任传导,推动危房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79.住建局在拥有清扫保洁队伍及除草设备情况下,仍将红霞路两侧及六小二校区王三五河南岸两侧杂草清理工作以2万元价格进行外包,存在资金浪费现象。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查找问题成因,针对处理急难险重任务和已完成作业支付款项情况,积极作出说明,并汲取问题教训,结合保洁员薪资待遇和作业标准,建立了环卫清扫保洁作业事项清单,严格对照清单实施环卫作业,促进了环卫作业规范化管理。二是坚持以巡促治,制定了前进区环卫清扫超范围作业事项制度流程,逐级向上请示报告,确保符合规定程序,防范出现超范围作业和资金浪费现象。 80.部分干部能力与岗位需求不匹配。区住建局部分干部政治觉悟低,履职能力差,拈轻怕重,不能胜任当前住建工作形势需要。如,个别“80后”干部乐享清闲、推脱工作,长期存在到岗即离岗、上花班情况。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教育管理,2024年至今,开展谈心谈话56人次,考核不合格等次4人,推荐优秀干部6人,同时细化了岗位职责分工和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强化奖惩杠杆运用,树立了正确风气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申报招录公务员、人才引进及专业技术人员3人,并优化了机构人员设置,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队伍整体水平,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81.城区裸露地治理已开展近一年,西林公园仍存在裸露地块。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整改,采取了自行培育玉簪花、萎陵菜移植方式,丰富公园绿化,推动取得成效。二是认真听取游客意见,针对游客提出增加活动场地情况,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并对裸露地块调整为游客场地,得到了游客认可好评。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坚持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班子成员督办落实,分管领导强化指导,跟踪问效,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将问题整改落实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 二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再深入,对已整改的问题,强化巩固整改成果运用,结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能,进一步主动查找在党组织建设、房屋征收、物业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消除风险和问题隐患。 三是举全局之力,上下通力配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课题,深入思考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推动以案促改、以巡促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持续加强人员教育及组织管理,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成效,助推全局各项工作取得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4-8696006;邮政信箱:佳木斯市长安东路63号,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154002)电子邮箱qjqzjj2024@163.com。 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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