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扶组办发[2020]26号)要求和全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为全面高质量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脱贫标准及收入计算周期
2020年脱贫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4025元,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 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1.标注贫困户脱贫和脱贫户返贫。
2.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
3.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录入和标注(见附件2、3)。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采集并更新贫困户(人口)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户收入情况、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等,《贫困户信息对照表》通过信息系统打印。
2.采集并更新、录入边缘易致贫户(人口)变化信息,《边缘易致贫户信息对照表》通过信息系统打印。同时,通过对照表采集边缘易致贫户2019年和2020年“家庭成员”和“生产生活条件”所有新增指标信息,在信息系统对应年度中录入。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返贫(致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1.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
2.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和消除时间。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针对脱贫攻坚普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以及全国扶贫开发数据质量报告反馈的问题数据,要举一反三,结合动态管理工作,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和纸质档案中进行修改完善,做到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
(六)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进村入户核实核准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以及帮扶措施、帮扶主体等各类指标信息,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贫困户帮扶措施对照表》《自然村信息对照表》等通过信息系统打印。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和培训部署工作(9月20日至9月30日)
制定并印发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培训,打印信息对照表和印制信息采集表。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录入、比对(10月1日至10月31日)
开展进村入户相关工作,规范履行并完成新致贫户、脱贫户返贫识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各类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完成贫困户脱贫、新致贫户、脱贫户返贫、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标注和录入工作。在完成上述工作后,适时与民政、医保、人社、教育、住建、残联、林草、卫健等行业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核准,据实纠偏。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组织帮扶责任人和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注册工作。根据工作进度的实际情况,提前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
(三)数据核查核准和完善系统(11月1日至11月30日)
11月1-10日,开展数据分析和自查自纠工作;11月11-20日,根据省反馈问题清单明细,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实地核查;11月21-30日,组织在信息系统中对核实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11月30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同时系统相关功能关闭。
(四)国家反馈问题核查和总结工作(12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国家反馈疑似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并在信息系统中对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国务院扶贫办于12月31日24时关闭信息系统。
对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总结,由区汇总后于12月中旬前报市扶贫办。同时,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总结,突出本部门的亮点和特色,为全市建档立卡工作总结提供素材和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进度要求推进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严格较真碰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监测预警工作在事前防范和事后帮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部门协同、合力攻坚,防止返贫致贫。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要强化工作督导。开展动态管理和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对动态管理工作规范性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开展实地核查,梳理反馈问题清单。对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慢、数据质量差等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和通报。建立动态管理监测机制,通过信息系统年度数据对比,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和跟踪。
四要减轻基层负担。要做好工作统筹,把工作安排好,把骨干培训好,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防止增添基层不必要的负担。凡是能够通过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行业部门不得要求基层重复填表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