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因医疗机构主动申请,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佳木斯佳联医院予以办理停业,自停业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停业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期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8日(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4-8691659。
医疗机构名称:佳木斯佳联医院
法定代表人:田臣
机构地址:前进区旭日社区桥南路3号
医疗机构登记号:E6848007323080317A1002
停业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6年8月20
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