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前进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核心目标,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持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前进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绩效管理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二)全面强化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继续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开展、同步审核。绩效目标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绩效目标设定全覆盖、全流程管理。
(三)深化绩效评价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自评,谁分配、谁重点评”原则,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统一自评标准和方法,提升自评质量。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及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覆盖率达100%。
(四)加强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评价结果较差、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项目和资金,坚决予以压减或取消。将绩效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约束,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五)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随部门预决算同步对社会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仍有待加强,“重投入、轻绩效”的现象尚未根本扭转,绩效目标编制和自评工作质量参差不齐。
二是由于区级财力有限,中介机构库、专家库尚未建立,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水平仍然不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绩效管理责任,强化绩效结果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运用,推动绩效管理真正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
(二)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升各单位绩效管理能力和操作水平,营造“重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加快建设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提升绩效评价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四)提升财政资金质效。按照《黑龙江省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链条巩固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行动,全面提高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