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会方针,按照区委的批示和要求,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区工会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工会有关会议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区属单位工会工作。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定,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重大案件的调处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区属单位工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指导区属单位工会自身改革和组织建设,监督监察工会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市工会的部署,搞好市以上劳动模范的评选、考核推进及管理工作。承办上级工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前进区工会设置1个办公室。
第二部分 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
2014年收入总额的预算数为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4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6.47万元
前进区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