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编委办2014年部门预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我办主要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全区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及调整建议。负责协调区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机关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区副科级以上和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认定意见。审核区机关各部门机构设置、调整及其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负责牵头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全区各级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标准,审核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审核区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核区直各部门所属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涉及财政拨款和补助的事业单位设立;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区直正副科级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执行市编委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制定全区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审批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协助市编委办审核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在机构设置上,我办下设1个事业单位,即:机构编制数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编委办2014年部门预算
2014年收入总额的预算数为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9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5.92万元
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