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核 3、上报 申报材料: 1、户籍证明;2、社区居委会证明; 3、投奔对象单位证明;4、义务兵变籍安置审批表。 承诺时限: 每月15日、30日上报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退役、安置条例》(黑退安[1994]4号) 审批性质: 审核 联系地址:顺和路2号佳木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4-8602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