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即消防 产品、电器商品、电动自行车 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8-12-06 10:59:23   浏览次数:14370

  

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即消防

产品、电器商品、电动自行车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吴海峰副市长2018年11月6日在全市安全生产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指示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工商职能,按照市工商局下发的消防产品、电器商品、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方案和通知要求,加大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器商品、电动自行车等重要商品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此类商品火灾的发生,配合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攻坚战。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结合省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成立督查组对消防产品、电器商品、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和抽样检测工作进行督办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