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计划项目管理透明度,前进区科技局根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采取三项措施,加大科技项目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完善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利用手机、科技网站、文件等信息公开平台,将全区科技工作动态、科技项目经费等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需要了解的科技方针政策、重大事项的服务对象,通过网络、电话、文件等形式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按规定依法做好项目申请公开,提升科技工作透明度。
二是增添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新措施。通过组织科技下乡、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发放《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相关财政、发改、农业、等相关专家进企入村宣传培训等方式,不断扩大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知晓率、利用率和落实率。改革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方式,通过先调研、初评估、再申报、后立项等方式,加强科技项目可行性和科学监管过程,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的阳光操作、透明运行。
三是健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机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制订区科技局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涉及科技管理、科技项目、科技资金、科技奖励和科技局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上局班子办公会讨论,然后在网络、报刊栏公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和责任主体。党组负责对公开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吸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