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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票选举代表(五)

日期:2026-10-03 17:26 来源:佳木斯前进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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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是全国县乡人大换届之年,为全面落实好中央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规范、依法有序、统筹推进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特开设“换届选举微课”专栏。聚焦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以短平快、接地气的方式解读要点、答疑解惑,敬请关注。

·投票选举的方式及其具体适用范围是什么?

投票选举有三种方式:投票站投票选举、选举大会投票选举、流动票箱投票选举。应以设立投票站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要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严格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在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选区,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要做好选举的组织工作,避免出现发放选票和投票的混乱。对于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指派工作人员将流动票箱送到选民住地,方便选民投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流动票箱,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并确保每个票箱使用时至少有2名监票人员负责。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各选区投票选举的方式。

·投票选举由谁主持?

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可以委派人员到各选区代表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


(本文节选自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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