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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日期:2026-04-02 12:18 来源:前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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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部门名称

佳木斯市前进区民政局

机构性质

机关

负责人

    赵丽娜    

负责人联系方式

0454-8691181

经办人

王睿

经办人联系方式

13029986969

办公地点

前进区长安61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简介

前进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全区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四)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上报工作。

)负责乡(镇)级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跨乡(镇)级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负责推进婚俗改革。负责辖区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辖区内内地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护制度。

(十)拟定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岗位:

(一)办公室工作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及上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负责民政政策法规及发展方向调查和研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民政统计管理、部门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人事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岗位。拟定全区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定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政策。指导慈善组织及其活动和社会捐助工作。

(三)社会救助工作岗位。拟定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负责全区城乡救助工作的宣传。

()区划地名工作岗位。负责审核和上报乡(镇)级行政区划的设置、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协调处理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审核上报跨乡(镇)级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工作。

()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工作岗位。推进婚俗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婚姻、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负责辖区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内地儿童收养工作。配合做好市内跨区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定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落实。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养老服务工作岗位。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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