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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政协佳木斯市前进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函

日期:2026-04-28 15:44 来源:佳木斯前进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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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乐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前进区胜利小区路面老化破损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胜利小区于2011年3月建成,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至今已建成15年。经现场勘查,小区内部道路因长期使用、自然老化及车辆碾压,出现大面积破损、坑洼、裂缝及局部沉降,不仅影响日常出行,还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居民期盼的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我们严格对照国家及地方旧改标准核查:现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明确,优先纳入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胜利小区建成年限不符合旧改申报条件,无法纳入政府主导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小区共用道路属于业主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费用,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解决。这是当前修复胜利小区破损路面的唯一合规可行途径。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改造,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符合法定使用条件即可启动。

若需启用维修资金,需由社区居委会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尽快编制路面维修方案、工程预算及资金分摊明细,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以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建议此问题由街道社区牵头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4日    

(联系人:司健;联系电话:1320697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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