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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政协佳木斯市前进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函

日期:2026-06-10 15:51 来源:佳木斯前进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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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鑫、任宏业、靳杨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前进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修缮提升城市宜居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保卫社区政府7号楼小区院内、园林社区杏林路470-488号门市前等老旧小区均存在不同成都的路面破损、井盖附件道板塌陷等问题。经现场查看了解,保卫社区政府7号楼已于2021年实施了改造,由于车辆碾压、冬季冻胀、各管线单位破挖后修缮不佳等多种原因,个别区域出现了路面破损和道板塌陷情况,对此,已经协调沟通施工企业帮助维修处理,并提醒社区及物业企业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同时,园林社区杏林路470-488号门市前等老旧小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路面破损、井盖附近道板塌陷等问题,杏林路属于市政管理道路,前进区未进行施工,且不属于老旧小区范围,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临街单位应当承担门前“三包”责任,保证门前街路绿化带内花草、树木及围栏完好;保证路面及市政设施完好,按标准实施产权范围(道路红线至楼体)硬铺装并维护责任区域内人行道板完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为认真落实提案办理和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前进区住建局结合谋划实施项目,将其纳入了道板维修计划处理。

二、问题折射的共性矛盾。一是前进区认真落实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2020年以来,发动街道、社区、城管等部门联合参与实施,截至目前,共改造老旧小区楼房648栋,实现了2000年前建成老旧楼房改造全覆盖,提升了老旧小区生活环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改造后小区由街道、社区及物业企业长效管理,由于日常维护管理不够全面到位,出现了基础设施运行不佳情况,如下水道清掏不及时、车辆碰撞路灯、楼道墙体养护不到位等,对此,前进区制定了《前进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验收移交和街道、社区及物业企业长效管理职责,并同时开展了老旧小区楼房“回头看”工作,排查处理改造后小区基础设施损坏问题,为居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二是加强信访矛盾协调处理,前进区住建局开通了专门老旧小区改造信访受理系统账号,并公布了信访投诉电话,积极受理老旧小区改造问题,对属于改造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办理,对属于其他职责部门的问题及时向营商部门说明情况,转由职责部门办理。截至2026年5月,共受理老旧小区改造类工单65件、办结率100%,较去年同期下降67.5%,做到居民诉求有回应。

三、全区布局整治建议。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助推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老旧小区及道路基础设施开展了排查,目前已经处理老旧小区设施损坏问题39件,2024年至今对辖区内48条道路实施了路面及排水设施等改造,并对老旧小区及区街巷道信息材料留存管理。二是加强组织管理,制定了《前进区住宅小区常见执法事项检查清单》和工作机制,推动了住建、街道、城管、消防等多部门联合检查和提质增效,有力维护了小区安全。同时,加快推进即有小区改造项目进度,施工企业全部进场并有序施工;同时积极谋划小区改造项目,2026年4月,获批了住宅小区更新改造项目,争取国债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小区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后树立公示牌向居民公示。三是聚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度,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推动即有老旧小区改造施工顺利实施,2026年初至今,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280万元,启动了三江小区、云峰小区等14个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施工。经了解,街道、社区已经发动鼓励社区党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并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的行管问题,实行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协调联动的处理方式,一至四月,共处理物业类工单问题431个、事件办结率100%、居民满意度98.61%。四是积极接受居民监督,设定了专门窗口,公布了信访电话,专门受理老旧小区问题,为确保压实工作责任,执行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根据区营商部门第一季度通报数据显示,前进区住建局一季度共受理信访工单113件、事件办结率99.12%、居民满意率99.11%,同时正在持续积极接受营商部门通报考核。

老旧小区不仅需要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更需要常态长效管理,按照省、市物业条例、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街道、社区、城管、消防、公安、市场等多个部门负有主体或行管职责,前进区住建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承担了维修改造施工,其中对改造完成的区域、超出质保期项目,无法继续通过政府投资资金处理,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小区居民私有的,需要居民承担管理修缮责任,对产生较大资金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可由社区通过居民分摊资金、启动住宅维修资金处理,前进区住建局将立足职能和资金列支实际,最大化给予支持帮助。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您提出,以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李佳新;联系电话:1890454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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