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做好《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修订《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现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纸质文件邮寄至佳木斯市前进区应急管理局,地址为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61号,联系电话0454-831235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jyj12350@163.com 。
附件1:《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相关稿件:
| 《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解读.docx |
前进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征求意见结果
前进区应急管理局自2025年8月4日至8月15日,采取纸质文件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意见建议。截止8月15日,收到意见建议0条。经梳理归类,共征求意见、建议0条。
附件1:
| 《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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