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增加新政策
发布者: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2-11-30 03:01:29   浏览次数:9088

按照《佳木斯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纾企解困十条措施》要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更好支持我市个体工商业户渡过难关、恢复活力,市政府决定,我市在原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基础上,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准入门槛,面向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业户发放与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具体政策如下:

一、贷款人条件:按照原有政策不变。

二、担保形式:贷款采取夫妻双方信用保证担保方式进

行(单身人员需提供证明)。

三、贷款期限及受理时间:贷款期限为1年,截止受理

申请时间为2023120日:

四、贷款利息: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享受财政贴息政策(个

人承担2.15%的年息).

五、经办银行及地点:

按照原有经办银行受理。

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宣

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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