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省政府网站 | 市政府网站
所在位置:首页 > 前进新闻 > 今日前进
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12-05 14:05:15 发布者:admin 来源: 浏览量:3688

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属各党(工)委(党组)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422日至52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佳木斯市前进区进行了巡视。2016712日,省委巡视组向前进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迅速部署,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前进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改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将反馈意见向基层党组织通报。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并先后多次召集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信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予以解决,保障了整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2、制定方案,细化落实整改任务。制定下发了《中共前进区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意见建议细化为具体问题,逐一落实到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对整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明确时限要求。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按照区委要求,结合整改任务,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任务分解图、时间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了责任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3、知行合一,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前进区委将整改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整改自身问题的有力契机,坚持“自查、互查、外查”同步开展,在“自查”方面,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党章、党规自我检视,查摆问题;在“互查”方面,成立了4个督导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对整改进展情况每半个月通报1次;在“外查”方面,进一步拓宽广大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采取举报热线、网上交流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广泛收集最真实最全面的声音。截至9月末,累计深入基层党组织进行督导检查200余次,开展各类暗访23次,已对1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对18名机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对2起群众投诉案件进行了查处,给予2家单位通报批评。   

    前进区委对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逐一研究,把整改工作作为全区上下的共同责任来抓。省委巡视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个,我区通过细化,将其分解为4方面6个问题,并制定了16个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完成14个,正在整改的2个,整改完成率达87.5%,仍需要长期坚持的14个。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针对区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没有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的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强化统筹抓落实。区委严格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2)建立制度抓落实。区委研究制定了《中共前进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前进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前进区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详细列明了28项党委主体责任和15项纪委监督责任;明确了区委常委会每月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听取2次区纪委工作汇报,区委常委每月深入基层调研2次,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纪委每月对明察暗访和案件查办情况通报1次。3)以上率下抓落实。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会议、约谈、督查和通报等方式一级一级压实责任。5月份以来,共组织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2次、约谈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20余人次。此外,签批了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公车私用和桥南社区信访工作失职的追究领导责任案件,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4)强化督查抓落实。将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各级党组织采取现场提问、实地检查、跟踪问责等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具体要求。1)强化责任传导。区委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基层各部门层层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与25个党(工)委书记签订了责任状,听取各党(工)委书记述职述廉,起到了很好的督促效果。2)强化副职领导。明确区领导班子副职在主管部门推进重点项目过程中,对其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要亲自抓、带头找,每月听取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点情况汇报,列出风险点清单,并向区纪委备案。同时,明确区领导班子副职对主管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年终述职时要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详细单列、重点说明,切实履行好领导班子副职“一岗双责”。3)强化廉政教导。5月份组织开展了《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6月份组织广大党员参加“学党章党规”网上答题活动,打出廉政教育组合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此外,落实对下约谈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是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以查促廉。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十三五”规划贯彻实施以及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今年8月,对群众举报的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违纪人员给予政纪处分,对履职不力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追责,给予了组织处理。(2)以会促廉。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6月1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区四个班子领导、区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各社区党工委书记参加会议,安排部署履行“两个责任”和细化“责任清单”工作。3)以考促廉。严格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运用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单位及时督导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是完善防范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制度,深化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今年以来 ,我区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公示板等多种形式,推进财政资金、城市建设、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等10个重点领域,对部门预、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卡发放,生存认证等26个重点事项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2)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运行机制。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突出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效果,定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区委健全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机制、作风建设定期分析报告机制,运用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等。近年来,我区共开展“吃空饷”排查工作13次,排查出利用替岗、病假等方式“吃空饷”人员共计78人,目前通过清退、返岗已全部整改完成。(3)加大对违反制度、破坏机制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查处力度。区委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5月份以来,对2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主体责任问责,对3名责任人给予立案处理和组织处理。

2、针对区纪委落实三转不够迅速,聚焦主业的态度还不够坚决,履职能力还不够强,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五是聚焦纪委主业转职能,实现由散到专的转变。1)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区纪委将干扰环境、在职教师师德师风、工作作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方面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转变执纪观念和方式。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执纪观,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五必谈”原则,即信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案后处分整改谈话和责任制履责谈话,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目前共进行廉政谈话25人。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函询等组织处理方式,对于违纪问题在苗头上予以分类处理,达到“保护森林”的效果。3)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清理精简议事机构,将原有27个精简为9个,精减率达67%,切实做到了轻装上阵,聚焦主业,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三转”以来,区委明确区纪委监察局必须聚焦主责主业,退出对我区房屋征拆、节能改造、冰雪清运、廉租房配发、阳光招生等全程监督检查,腾出更多精力关注干部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以及“八小时之外”的行为,通过对个别干部非工作时间散布谣言、被治安处罚等违纪行为的挖掘和查处,有效督促广大干部24小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潜在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理,力争实现全覆盖。

六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1)配齐配强干部队伍。针对区纪委内设机构不全、岗位职责不清的问题,区委将以换届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区纪委专职常委,彻底解决区纪委常委由其他部门领导兼任的问题。健全完善原有的3个内设机构,并更名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案件监察室。(2)切实注重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纪检干部思想政治优良、业务扎实、心理素质过硬等方面能力。5月份以来,区纪委重新制定了委内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支部党员大会、书记办公会、业务讨论会等开展讲授办案业务、分析典型案件、答疑解难、交流经验等多种培训。积极组织纪检干部参加省市纪检系统内部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参加省、市调查、审理、信访、政研等方面培训6人次。选调2名年轻骨干力量到上级纪委审理室和宣教室学习实践,有效提高了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规范了委内审理、调查工作的程序。(3)规范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纪委第一时间完善出台了《纪委常委会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纪委常委会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召开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规范了纪委常委会议记录本,并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归档工作。5月份以来,共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议7次,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及上级纪委重要精神5次,通报讨论反面典型案例6次,审议通过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党员纪律日、区委常委重要讲话等文件、稿件4次,讨论违纪问题立案和处理共23件,进一步规范了区纪委常委会各项制度。

七是强化办案成果运用,加大公开曝光力度。1)“以案促教”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观看市纪委监察局拍摄制作的《失足方知悔已迟—富锦市粮食局原局长吴崇山腐败案件警示录》、《蚂蟥》等一系列警示教育专题片,传达学习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手册的反面典型案件》,将“以案促教”警示教育活动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5月份以来,全区25个党(工)委开展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反面典型案例”为内容的专题研讨70余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00余篇。(2)在区政府网站、微信平台、政务信息中公开点名曝光一些重大案件的处理情况,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5月份以来,已查处违纪案件15件,通过群众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掌握的案件线索经初核后正在立案调查6件,全区范围内通报曝光因履职不力的反面典型案件2起。

(二)党的建设方面

3、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党员意识不强,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的问题。

八是加强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共同下发的《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先后召开常委会8次,大型专题会议2次,专题讨论会2次,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以上率下抓责任落实,把抓党建工作的第一切入点放在抓各级党组织书记上,通过抓书记促使书记抓,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1)以制度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区委与25个党(工)委签订了责任状,制订下发了《述职评议考核方案》,明确2016年末召开党(工)委述职评议大会。进一步规范机关、社区、农村和“两新”组织党建记录材料,改善记录本多而杂的现象,统一并简化“三会一课”、活动纪实、党员名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本,为全区162个党(总)支部统一印发了组织生活记录簿,并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做好记录。规定每月25日为党员活动日,严格落实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推动了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5月份以来,机关党委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4期,各党(总)支部开展以党员进社区、义务劳动、发放反邪教宣传单、为百姓做实事、慰问贫困党员、孤寡老人等不同主题的活动92次,撰写心得体会400余篇。(2)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今年,我区在资金十分短缺的情况下,总计投入470万元,新扩建和调配社区党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达3038平方米。目前,区属20个社区活动场所总面积达9272.7平方米,年底前,13个社区达到500平方米以上,7个达到300-500平方米。同时,对社区用房功能进行调整,通过组建特色党支部和剪纸、编织、文艺等团队,最大限度的解决居民群众活动场所少问题。(3)以“两新”组织双覆盖推动党建工作。积极推进符合组建条件的健民医院等13家“两新”组织尽快建立党组织,将13名企业主或主管培养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向不符合组建条件的393家“两新”组织派出124名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工作和党建双覆盖;在市工人文化宫和前进区“市民之家”建设了2处“两新”组织党建活动场所。

九是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整改作为党建经常性工作,针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分别制定整顿措施。对社区党支部:以强化服务能力,增强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采取集中学习和上门送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等服务群众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积极性,有效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对南岗村党支部:以加强集体经济收入为重点,发挥自身地域优势和种养殖特点,在推行“党小组+合作社”的党组织带领经济组织模式的基础上,争取到市农委和市城乡建设局的帮扶,将原有的16个蔬菜大棚改造建设成绿色有机蔬菜基地,以此增加村集体收入,预计增收75,000元。

十是严格党组织生活。通过区委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以及党组织生活等形式,深化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的理解,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清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区委将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当作一名普通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求其与普通党员一起参加支部会议及活动,带头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并由区委组织部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相关材料存档。严格落实《处级领导联系社区工作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有效推动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深入社区了解工作进展、收集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截至9月末,累计深入社区105次,记录民情日记104篇,召开座谈会、深入居民家中等听取意见建议66次,撰写调研报告20余篇,帮助社区解决了党组织服务方式单一、办公活动场所狭小、共驻共建单位活动场所未向居民开放等问题68件。

十一是建立党费收缴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中国共产党章程》意识,区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区委建立健全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按照党章严格标准,对所有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重新核算党费金额,对从2008年4月以来没按标准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追缴。截至目前,已补缴党费近2万元。依托党务公开信息专栏,定期公开党员领导干部缴纳党费情况等相关信息,增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二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不断加大抽查核实工作力度,形成“半年抽查、年底清查”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肃处理瞒报、少报、漏报等行为,对存在瞒报、少报、漏报问题的领导干部,追究当事人责任,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三)违反八项规定、四风方面问题

4、针对三公经费及财务制度管理不严,个别领导干部涉嫌借公出之机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

十三是加强对“三公经费”及财务制度的管理。(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前进区预算支出管理办法》,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设零余额账户。同时,各预算单位均制定了“三公经费”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截至8月底“三公经费”与同期相比下降7万余元。截至9月底,全区预算单位全部开设零余额账户。(2)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国有资产清查,集中支付改革,预、决算软件方面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区财政部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防止发生资产流失问题。3)加强协调配合。区纪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全区各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健全各部门财务内控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十四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1)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行为严查快处。5月份以来,共进行监督检查3次,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人,2人正在立案审查,对领导干部追责2人,诫勉谈话2人。对于巡视组反映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变相公款旅游的情况进行深入核实,目前已经办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纪委。(2)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查处不按规定报告或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由“大操大办”变分批、异地或借亲属之名变相操办,查处“谢师宴”、“升学宴”、“生日宴”等借机敛财的行为。今年6-7月份,区纪委联合工商局走访了16家饭店餐馆,实地查看了饭店预约订餐登记表,对预约超桌数和连续预订多个包房用餐的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加大查处力度。8月份“学子宴”高峰期,开展违规操办“学子宴”专项治理行动,分组进行了明察、暗访,即采取饭店蹲点、受理群众举报进行明察;根据上报的高考考生统计表,对今年有考生的公职人员、党员及其直系亲属进行暗访和跟踪,以防其借亲属之名变相操办“学子宴”。9月份教师节前后,区纪委联合教育局专项治理变相接受家长赠礼赠卡、吃喝宴请、邀请旅游等违纪行为,采取了对名师班主任专人跟踪,在学校周边蹲点侦察,对有疑似接受家长赠礼、上下班乘坐家长车、频繁与家长见面等情况的教师进行跟踪录像,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换届期间,区委将严肃查处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拉帮结派、欺骗造假等干扰换届纪律的违纪、违法行为。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社区、区民政、区人社等20余家窗口单位悬挂监督举报牌,公开举报电话;在区属20个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聘请 22名环境监督员和10名社区信访监督员,对全区优化发展环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截至9月末,受理基层群众举报问题线索6件。

    (四)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5、针对区直各单位混编混岗、借调人员数量大的问题。

前进区混编混岗人员152人,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到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之间的借调。形成混编混岗的原因是由于历史多年累积而成。主要原因:①行政编制少。机关总行政编制218个,实有行政人员165人,空余编制53个,行政人员出多入少,且普遍老龄化。②岗位配置不合理。如区信访办核定编制为1个,但实际工作中现有12人都忙不过来。③存在违规任职情况。原有违规任职科级干部30人,经过消化缩减,现在仍有10人。④权力下放后任务加重,工作力量不足。市直部门职能下放,我区共承接下放行政职能1541项,虽然也同时下放了68个行政编制、80个事业编制,但工作力量仍然不足,更缺乏对口的专业人员。⑤区检察院、区法院由于人员紧缺,从区属事业单位借走18人,暂时无法返岗。

是妥善解决混编混岗问题。1)分批逐次清退借调人员。区委制定清理借调人员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区属存在借调工作人员的部门开展驻入式调查,了解借调人员基本情况,对借调期满6个月或因阶段性工作结束,不需要继续借调的工作人员及时返还到原单位。通过清退、公开招考、调任或交流到空编单位等方式确保借调人数不反弹、不回潮,力争在3年内将区属各部门借调的人员全部清退。截至目前,我区第一批清退借调工作人员79人,清退借调工作人员占借调总数的52%。(2)分批逐次进行人事调整。区委通过公开选拔、转任事业单位任职等形式,对30名事业编制任行政岗位的干部进行了一定的安置。截至目前,已纠正了20人,但仍有10名事业编制干部在行政机关任职。通过干部调整、提前退休、重新核定职数及落实职务及职级并行等方式消化超职数配备的科级干部,列入整改台账的共27人已全部消化完毕。今年,我区在全省范围通过公开选调15名年龄在35岁以下的公务人员充实到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合理调整编制职数,在编制限额内,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工作需要,对个别部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如信访办,由1个编制调整为4个,并增加了1个副科级领导职数,为信访工作充实了力量,也更有利于信访工作的开展和专业干部的培养。

6、针对“在编在岗人员能力素质偏低、工作状态不佳、纪律松散”的问题。

是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1)区委重新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要求的实施意见》、《前进区请假制度》,重点解决庸、惰、散、畏、浮、奢现象。整治党员干部在位不专心、在岗不谋事、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冷硬等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政府办事窗口在行政审批等事项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选择性作为的问题。对工作期间上网玩游戏、逛淘宝、办私事、开会打瞌睡等违反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为强化党员纪律观念、纪律意识、纪律约束,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6月份以来开展了以围绕“学习、实践、整改”为主题,以集中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讲廉政党课、“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演讲比赛和公开承诺等方式,在全区上下开展了“党员纪律日”活动,强化了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3)开展机关工作人员重学习、精业务、比创新、尽职责、赛成绩、守廉洁等系列活动,目的在于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性,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改变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

(五)巡视组移交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

1.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基本情况。①省委巡视组直接向我区纪委移交党风廉政建设类线索3个,其中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普通党员)线索3件、3人。②省委巡视组共向我区移交个人诉求等普通信访问题28件。我区按照四个一标准(每一件信访积案有一名区级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四重新程序(重新立案、重新调查处理、重新做出结论意见、重新审查结论意见),逐案落实了区级包案领导,明确各涉案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确保在结案期限内全部结案。目前,已办结18件,正在办理10件。

2.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区纪委办理情况:区纪委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初核2件(直接了结1件),涉及科级干部1件、1人;了结3件,涉及科级干部1件、1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前进区委将抓住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专项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盯住不放,持续用力,按时完成。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突出党委主体责任的政治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党性自觉、行动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干事上敢担当,在管人上敢担当,关键时刻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促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守土尽责,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政治生态。

2、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迅速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落实精神,整治四风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建立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公开曝光等常态化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严肃查处变相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乱发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惩处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让不以为然、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向党员干部发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的党委、纪委进行问责。

4、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区各单位都将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同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省委第六巡视组和市委进行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4-8802785;邮政信箱 佳木斯市长安路607号前进区委员会;电子邮箱jmsqjqwb@126.com。     

 

                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上一篇:专题丨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冀平深入前进区调研  下一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推动我区三社联动、居家养老工作新发展